云南06土地代理人考试12.1-16报名
(发布时间: 2005-12-9 15:40:00 来自:)
云南关于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
 
各州、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:
   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〉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5]112号)文件精神及人考中心函[2005]229号通知精神,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进行,现将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、国土资源部人发[2002]116号文件规定执行(见附件),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,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: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,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,符合免试条件只考两个科目的,则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。
    二、考试时间为2006年5月27、28日,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5月27日上午9:00——11: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
5月27日下午2:00——4: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
5月28日上午9:00——11:00地籍调查(自备函数计算器)
5月28日下午2:00——4: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(自备计算器)
4个科目中,《土地登记代理实务》在答题纸上作答,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。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(签字笔)或圆珠笔、2B铅笔、橡皮擦,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。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,考后收回,不再另发草稿纸。
    三、考试采取各地组织报名、全省统一安排的原则进行,考场统一安排在昆明(具体地点见准考证)。考生报名时须带身份证、学历、职称证等有关资料,报名表需经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将学历、职称证复印件一并附在报名表后,以备资格审查;续考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出示上年度考试的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,并将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,报名表不需单位盖章,但需准确填写档案号,否则上年成绩无效。初次报考或续考的考生,均需交两张小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近照。
    四、昆明地区报名时间为2005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不休息),报名地点为云南省人才市场 (昆明市武成商业步行街国美电器城旁),昆明市人才市场(昆明市气象路60号)。其他地区的报名起始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,截止时间不能晚于12月30日,并于2006年元月31日前将报名表报送我中心。
培训和教材事宜,考生可直接与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联系。联系人:张岭     联系电话:0871-5747322
为便于考生学习,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,各地在组织考生报名时,请将此书订购事项及办法告知考生。
出版社名称:中国农业出版社
书目:《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》、《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》、《地籍调查》、《土地登记代理实务》。
出版社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
邮政编码:100026
联系人姓名、电话:洪兆敏(010)64194907
    五、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30元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六、工作中有何问题和意见,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。
 
附:1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
2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
 
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
一、报名条件
1、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。
2、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。
3、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
4、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硕士学位,工作满2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
5、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博士学位,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二、免试条件
2002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《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》和《地籍调查》两个科目,只参加《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》和《土地登记代理实务》两个科目的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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